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避免废弃自行车、废弃电动车等车辆长期占用校内空间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由保卫处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废弃车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疑似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停放在校园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商铺周边等校园公共区域内,具有车身残破、车胎没气、链条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明显有安全隐患等特征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
二、清理工作流程
1、公告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请车主主动检查、维护在用车辆,避免被认定为疑似废弃车辆。
2、挂牌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0日。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启动挂牌工作。对疑似废弃车辆,在车把明显部位加挂塑封卡片,卡片标明“疑似废弃车辆”。
3、挂牌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请车主主动检查维护在用车辆,若被误挂牌,请联系保卫处及时摘牌(曲阜校区:马老师,4453128,日照校区:颜老师,3981083),不在校的车主请联系同事协助检查车辆情况。
4、清理期:挂牌公示期满后,未摘牌的疑似废弃车辆将被认定为废弃车辆,保卫处将组织力量集中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车主检查在用车辆,及时维护。
2、请各单位、楼宇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规范区域内非机动车管理。可将疑似废旧车辆集中摆放,并在所在单位公布摆放地点。
3、请广大教职员工从爱护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的角度出发,从我做起,自觉文明、规范停放车辆。
4、保卫处以后将不定期清理疑似废弃车辆。
敬请各位车主相互转告,感谢配合!
保卫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