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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量: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研究、严密安排、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全面开展隐患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

1.为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根据各自实际对本单位防火、防盗、防诈骗工作和用电、用火、用水、用气、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储存使用、重要设备的保护和安全使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2.认真排查单位内部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予以化解;认真排查存在的其他管理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好防范和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确保不发生意外。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抢劫、防诈骗(含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网络谣言和反邪教、反传销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安全教育,针对夏季天气特点,强化防溺水、防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能力,要教育师生员工提高暴力恐怖突发事件的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

2.要教育师生员工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选择正规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黑出租。自驾车时切勿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3.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要针对学生利用假期外出打工、求职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情况,重点强化对学生的防诈骗教育,教育学生要通过正规渠道,注意甄别各类信息,防止上当受骗。

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对外来人员的查证和对携物出校人员的查验;加强校园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和事故易发地段的巡逻,尤其要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护工作;做好接、处警服务,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进一步完善关于暴力恐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突的能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严格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大型活动提前介入,制定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加强对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相关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教务部门要做好暑期各类辅导班的管理工作,严禁在教学区内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辅导班或者向其提供租借教学场所。

4.禁止各单位私自进行各类办学行为,教务处、成教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缔。

5.校医院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和对师生突发疾病的救助工作。

6.后勤部门要做好对水、电、气、校舍等的相关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做好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7.后勤保卫部门要根据暑期特点,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等工作,落实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后勤基建部门要严格校内各种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影响公共安全的道路施工、下水道井盖更换等类施工必须要有醒目提示。各类施工的校内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监管工作,要及时将施工信息发布,让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切实注意自我防护,支持美丽曲园建设。

9.后勤产业等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格事故查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0.保卫处坚持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请拨打校内报警服务电话445 3110(63110) 4456233(66233) 3980110。

五、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增强值班力量,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误报、漏报或迟报。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要对各单位的假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予以督查督办。

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 0537-4455697、4455669、4455665

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0633-3980088

 

              党委(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