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在山东大学召开。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冯冲,保卫处处长左兴才参加了会议。全省141所高校保卫组织负责人及30余所高校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委高校工委、民政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及部分地市高校工委、济南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及13个省市高保学会(协会)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仝兴华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和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副巡视员刘欣堂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揭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纪凯风,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四川大学保卫处处长袁斌分别代表中国高保学会和兄弟省市高保学会对山东省高校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成立表示祝贺。省公安厅国保局政委董宗芳、国家安全厅涉外安全保卫总队政委张勇、省委高校工委副巡视员刘欣堂分别讲话,对山东高保协会和高校安保组织推动高校安保工作创新,维护高校安全稳定,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大会通过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章程(草案)》及有关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山东大学公安处处长桑晓旻任协会理事长,中国海洋大学保卫处处长李春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安处处长李子德、山东师范大学公安处处长刁兴才、山东农业大学公安处处长刘选伟、山东财经大学保卫处处长蒋继升、烟台大学保卫处处长赵利江、曲阜师范大学保卫处处长左兴才任副理事长,邱青任秘书长(专职)。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是全省高校安保组织自愿参加的以研究和推动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主要任务的行业性、专业性、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前身,是于1989年3月成立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1991年,根据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与省内高等教育系统的其它社会团体一同转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的下设分支机构,更名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山东大学是该专委会会长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省高校安保行业组织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优势及联系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与高校安保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全省高校安保组织、安保工作和安保工作者服务,在省委高校工委和各高校领导及高校保卫组织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5月,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八所高校发起成立“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在民政厅申请独立法人社团登记。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经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正式成立。这是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保卫组织的一件大事,也得到了上级机关和各高校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5月16日下午,会议专门邀请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林聚任教授为全体理事和会员代表做了“新时期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与机制创新”的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