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入: 新 生 1.将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交学院; 2.学院统一将新生的落户材料交校户籍室,审核; 3. 校户籍室专人去西关派出所统一给学生办理落户。 新进教职工(有户口迁移证) 1.持校人事处出具的落户证明、就业报到证原复印件、毕业证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省内的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卡); 2. 去学校户籍室审核、签字、盖章; 3.去西关派出所办理。 调入的教职工 1.持合同或协议、人事处盖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本(集体户口卡)、身份证; 2.去校户籍室审核签字、盖章; 3.去西关派出所办理。 其他户口迁入、迁出、注销、项目更改、新生儿落户,持相关材料直接去西关派出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