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12-11 浏览量: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我国不承认的“洋文凭”: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未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国外或境外学位证书;
(4)未经省、直辖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士学位以下(不含学士)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取得的毕业文凭;
(5)函授取得的国外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