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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日期:2007-07-11 浏览量: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道路恶性交通事故,实施应急救援,减轻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避免事态扩大和影响校园秩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校园内发生的一次多人伤亡,在学校和社会影响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曲阜师范大学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任廷琦

副总指挥:夏耀明 马东骅 扈庆学

成员:池福安 乔正高 隋献福 高铁群 王方立   杨永明 胡长春 赵景龙 王民 梁斌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池福安 乔正高

副主任:隋献福 高铁群 王方立 杨永明 胡长春 赵景龙

王民 梁斌 魏来宝

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4个组。

1、现场处置组。由公安处治安科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

曲阜校区组长:褚明星 电话:4453107、13325197444

日照校区组长:胡文生 电话:3980111、13356236729

2、抢险救援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公安、后勤、各学院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

曲阜校区组长:池福安 电话:4455695、13355125266

日照校区组长:乔正高 电话:3980069、15906330777

3、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梁 斌 电话:4456675、13953710916

4、善后工作组。由校办牵头,公安处、宣传部、校医院、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池福安 电话:4455695、13355125266

成员:隋献福 电话:4458338、13325181388

     胡长春 电话:4456350、13395373009

     王方立 电话:4456257、13965477899

     赵景龙 电话:4456999、13305475340

     梁 斌 电话:4456675、13953710916

日照校区组长:乔正高 电话:3980069、15906330777

成员:高铁群 电话:3980981、13676330766

     杨永明 电话:13563308698

     王 民 电话:13606331309

     梁 斌 电话:4456675、13953710916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设立值班电话:4455669(曲阜) 3980088(日照)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公安处两校区“110”值班室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事故发生后,公安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驾驶员及单位或车主名称;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两校区“110”值班室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公安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曲阜师范大学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公安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校医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四)发生涉外恶性道路交通事故,还应立即向上级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对外接待联系工作。

曲阜师范大学